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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春季新学期开学安全工作要求

    来源: 日期:2019-02-22 阅读:

    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新学期开学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新学期开学的良好环境,现就新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春节寒假之后,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相对薄弱,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即是做好学校全年工作的良好开始,也是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的基础。各部门、各学院(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春季开学的首要任务,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强化检查监督,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各学院(部)认真做好返校学生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逐人及时与之取得联系,了解未返校的原因,并督促其尽快返校。

    三、各学院(部)要在开学后,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要结合三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针对春季开学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开展安全法规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重点突出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网络诈骗、防传销、防火灾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毒品侵害、扫黑除恶、反恐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安全教育要覆盖到每一个学生,保证安全教育时间、内容、效果的“三落实”,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有新的提高。

    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查改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各学院(部)要对所属安全责任范围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各类工作室、版房、实训基地、服饰博物馆、图书馆、学生宿舍、幼儿园、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教学设备、消防设施、校车安全、体育健身器材、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围墙等基础设施以及重点部位、场所的安全检查情况。检查工作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欠账;对暂时不能进行彻底整改的问题要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检查结果于2018年3月11日下午下班前电子稿报送校综治办。

    五、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梳理排查化解学生存在的各类矛盾,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引发各类不稳定事情发生。

    六、全校师生要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规定,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和乱鸣笛现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严禁车辆在校园内超速行驶。保卫处于2月25日起加强对违反 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规定行为的查纠工作,保障校园交通安全。

    七、从开学起至全国两会期间,各部门、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卫处也会加大校园内外治安巡逻力度,特别是加强夜间和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和门卫管理,防不法分子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严格控制治安面;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

    八、各部门、各学院(部)要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职责,健全应急工作制度,落实应急准备措施,保障应急之需。“校园110接处警中心”要提高接处警服务质量和快速反应能力,及时解决师生安全救助问题。

    最后,愿广大师生在新学期里平安、健康、快乐,为创造美好的未来努力学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