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特修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对因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而引发的安全事件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一)排查内容
1、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的可疑人员,如精神病患者、情绪不满有轻生想法者、生活绝望者、有暴-力情绪且携带危险物品者等等。
2、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危险物,如脱落电线、防火设施损坏、建筑物有脱离垮塌危险、校园内使用高功率电器、窗台上堆放物品等。
3、管理制度是否周密、是否存在漏洞等。
(二)上报程序及对象
1、发现安全隐患首先上报相关处室,各处室主任做好记载,并视情况酌定是否上报分管院长或院长。
2、建筑物、校园设施、校门口管理等安全隐患报后勤处;涉及学生的问题报学工处;涉及教职工的问题报院办;涉及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报院长或分管院长。
三、严把校门进出关,坚决杜绝危险人员进入校园。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江西服装学院门卫管理规定”。每位教职工都有监督门卫工作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又必须支持、理解、配合和帮助门卫开展工作。
四、校园安全重如泰山,全院教职工务必时刻绷紧这根弦,随时随地
予以高度重视。如遇特殊安全事件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听从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