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美观整洁,建设一个环境优美、平安和谐的校园,特制定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一、对各种进出校园车辆管理要求:
(一)对学院公务车辆的管理:院办、后勤处管理的车辆原则上不办理车辆出入证,但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进出校门时应放慢速度,文明礼貌,在设置的停车地点规范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违章报其主管职能部门给予一定的处罚。
(二)对教职工个人的车辆管理:教职工个人车辆应办理车辆出入证,出入证需随车携带,教职工个人车辆应在校内指定的停放点规范有序停放。青工楼、教职工楼栋楼道内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在不阻碍人员进出的前提下,可视情有序停放。
(三)对外来进校办理事务车辆的管理:外来进校办理事务的车辆应遵守校园的规章制度,必须到门岗说明进校事由并与接洽人联系,经工作人员登记、验证并发放临时出入证后,按指定的停车位停放方可进入。
(四)对校内各经营户车辆及送货车辆管理:在门岗办理出入证,日后出入证需随车携带,门岗要控制送货车辆的进出时间,不能无时间性进出,以免影响师生的上课情绪和安全。
进出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
注:上午11:30之前、下午16:00之前必须离校,如有送货车辆违反规定,以后不得进入校园,取消出入证。
送货车辆进入校园时,经登记验证后方可进入。卸货时车辆必须进入停车场,不能停在马路上影响美观,卸货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二、对大门岗值班人员管理:
(一)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来访本院教职工,与对方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二)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三)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四)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值班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入校。
(五)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地点停放。
(六)门岗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做好记录。
三、校内各区域车辆停放位置:
(一)清河区:清河区11栋南面
(二)清源区:清源区6--7栋之间
(三)清澜区:青工楼旁边
(四)东区:罗马走廊
(五)行政楼:罗马走廊
四、处罚措施及事项:
(一)所有机动车辆进校后,按照学院指定路线行驶,不得乱停乱放。
(二)进入校园所有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禁止鸣喇叭。
(三)摩托车、电动车及三轮摩托车严禁行驶在人行道上。
(四)如有违反以上上述事项的车辆,将给予处罚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