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首页 > 消防安全 > 正文

高校消防安全常识

发布时间:2011-10-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火灾及其危害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所谓燃烧则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随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现象。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有时在一定的范围内,虽然三个条件俱在,但由于它们没有互相结合,互相作用,燃烧的现象也不会出现,切断燃烧的任何一个条件,火都会熄灭。

2004年初,莫斯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火灾造成重大的财产和人员生命损失,其教训是极其深刻而惨痛的。消防安全不是一切,但失去了安全就没有了一切,广大同学必须充分认识火灾及其危害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一)火灾的发展规律

人们在实践中证明,多数火灾是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成为大火的。火灾的形成过程一般分为初起、成长、猛烈、衰变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是造成火灾危害的关键。

1、火灾初起阶段。一般固体可燃物质发生燃烧,火源面积不大,火焰不高,烟和气体的流速不快,辐射热不强,火势向周围发展的速度比较缓慢。这段时间的长短,随建筑物结构及空间大小的不同而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只需少量的人力和简单的灭火工具就可以将火扑灭。

2、火灾成长阶段。如果初起阶段的火未被发现或扑灭,随着燃烧时间的延长,燃烧强度增大,温度逐渐上升,燃烧区内逐步被烟气所充满,周围的可燃物迅速被加热,此时气体对流增强,燃烧速度加快,燃烧面积迅速扩大,会在一瞬间形成一团大的火焰。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人力和消防器材装备,才能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

3、火灾猛烈阶段。随着燃烧时间的延长,燃烧速度不断加快,燃烧面积迅速扩大,燃烧温度急剧上升,持续温度达600度至800度,辐射热最强,气体对流达到最高速度,燃烧物质的放热量和燃烧产物达到最高数值,此时建筑材料和结构受到破坏,发生变形或倒塌。这段时间的长短和温度高低,取决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组织较多的灭火力量和花费较长的时间,才能控制火势,扑灭大火。

4、火灾衰退阶段。猛烈燃烧过后,火势衰退,室内温度下降,烟雾消散,火灾渐渐平息。

(二)校园常见的火灾类型

校园火灾从发生的原因上可分为生活火灾、电器火灾、自然火灾、人为纵火等类型。

1、生活火灾。生活用火一般是指人们的炊事用火、取暖用火、照明用火、吸烟、烧荒、燃放烟花爆竹等,由生活用火造成的火灾称为生活火灾。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发展,炊事、取暖用火的能源选择日益广泛,有燃气、烧煤、烧油、烧柴、用电等多种形式。学生生活用火造成火灾的现象屡见不鲜,原因也多种多样,主要有:在宿舍内违章乱设燃气、燃油、电器火源;火源位置接近可燃物;乱拉电源线路,电线穿梭于可燃物中间;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照明设备,用纸张、可燃布料做灯罩;乱扔烟头,躺在床上吸烟;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玩火等。

2、电气火灾。目前大学生拥有大量的电器设备,大到电视机、电脑、录音机,小到台灯、充电器、电吹风,还有违章购置的电热炉等电热器具。由于学生宿舍所设电源插座较少,少数学生违章乱拉电源线路,不合规范程序的安装操作致使电源短路、断路、接点接触电阻过大、负荷增大等引起电气火灾的隐患因素多。个别大学生购置的电器设备如果是不合格产品,也是致灾因素。尤其是电热器的大量使用,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最大。

3、自然现象火灾。自然现象火灾不常见,这类火灾基本有两种:一是雷电;一是物质的自燃。雷电是常见的自然现象,它是大气层运动产生高压静电再放电,放电电压有时达到几万伏,释放能量巨大。当作用于地球表面时,具有相当大的破坏性。它产生的电弧可成为引起火灾的直接火源,摧毁建筑物或窜入其他设备可引起多种多样的火灾。预防雷电火灾就必须合理安排避雷设施。自燃是物质自行燃烧的现象。如黄磷、锌粉、铝粉等燃点底的一类物质在自然环境下就可燃烧;钾、钠等碱金属遇水即剧烈燃烧;不干燥的柴草、煤泥、沾油的化纤、棉纱等大量堆积,经生物作用或氧化作用积聚大量热量,使物质达到自燃点而自行燃烧发生火灾。所以对自燃物品一定要以科学的态度和手段加强日常管理。

4、人为纵火。纵火都带有目的,一般多发生在晚间夜深人静之时,有较大的危害性。有旨在毁灭证据,逃避罪责或破坏经济建设等多种形式的刑事犯罪分子纵火,还有旨在烧毁他人财产或危害他人生命的私仇纵火等。这类纵火都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另外,还有精神病人纵火,是由于病人对自己的行为无法控制而产生的,所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

(三)火灾危害的表现形式

无情的大火曾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吞噬了无数的社会财富,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财富日益增多,加上各种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开发和应用,用火、用电、用气范围日益扩大,潜在的火灾危险因素越来越多,火灾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火灾已成为各种灾害中发生频繁且毁灭性较大的灾害之一,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危及人的生命。生命是美好的,它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倘若为国捐躯,则能体现人生的价值,死得其所,倘若葬身火海,则只能是无谓的牺牲,死不瞑目。据公安消防部门的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全国共发生火灾222702起、死亡1517人、受伤1418人,平均每天大约发生火灾610起、死亡4人、伤4人。如果死者能死而复生,他们一定会加倍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加重视消防安全,也一定会对不重视消防工作的人们进行强烈的谴责。在火灾中受伤者,属不幸中之大幸,捡了条命,然而伤残不也是令其痛苦终身吗?

2、造成财产损失。据公安消防部门的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大约为7.85亿元,平均每天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大约为214.9万元。无情的大火烧掉了劳动人民用血汗换来的财富,留下的是不尽的思索。建国以来,在我国1000余所全日制高校中,从未发生过火灾的难以找到,有的学校整座教学楼、实验楼、食堂被烧毁,至于在同学们宿舍里所发生的小型火灾,则每年可达数千起之多,造成同学们大量财物被毁。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大学里的火灾比盗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高出十几倍。

3、影响正常秩序。火灾不仅给人身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二、高校发生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高校发生火灾,客观上存在着学生人数多,居住密度高,教学及实验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有些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电气线路老化等原故;主观上则是由于部分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及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而造成的。纵观火灾事故的教训,无一不是“人为”的原因,其主要表现在:

(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少数大学生认为火灾离自己很远,可能不会在自己身边发生,心存侥幸。在面对学校举行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时,认为是多此一举,没有必要;面对一些火灾案例和图片展时,只是觉得很凄惨,却没有从思想深处引起重视,因而在日常行为中表现得满不在乎。有的认为只要学习好了就行,其它的可以无所顾忌;有的认为消防工作是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

(二)违反学校管理制度

1、违章使用电器。为图方便或省事,同学们经常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导致电线超载引起火灾。

2、私自乱接电源。随着学生宿舍电视机、电脑等用电器具的逐步普及,有的同学便私拉乱接电线,增加了线路负荷,加上使用的大多是低负荷的软电线,长期超负荷运行后出现绝缘老化,极易导致火灾发生。

3、胡乱丢弃烟头。烟头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超过了棉、麻、毛织物、纸张、家具等可燃物的燃点,许多同学对其“威力”认识不足,乱扔烟头,一旦与可燃物接触就容易引起燃烧,甚至酿成火灾。

4、肆意焚烧杂物。使用明火,最易发生火灾,因为明火实际上是正在发生的燃烧现象,一旦其失去控制马上便会转化为火灾。道理虽然简单明了,但有的同学却常常不以为然,随意在宿舍内焚烧废弃物,最终不仅自食苦果,还殃及他人。

5、擅自使用炉具。高校宿舍是同学们学习和休息的地方,但有的同学图方便常在宿舍煮面条,还有的将火锅端到寝室里庆祝同学的生日。凡此种种,无一不给校园安全造成隐患,对同学们生命和财产构成威胁。

6、随意燃点蚊香。蚊香具有很强的阴燃能力,点燃后没有火焰,但能长时间持续燃烧,中心温度可高达700℃,超过了多数可然物的燃点,一旦接触到可燃物就会引起燃烧,甚至扩大成火灾。

7、违规使用蜡烛。蜡烛作为一种可以移动的火源,稍不小心,就可能烧熔、流淌,或者倒下,遇可燃物容易引起火灾。正因为其具有火灾危险性而被许多高校禁止,但少数同学却置若罔闻,最终酿成悲剧。

(三)消防基本知识贫乏

1、不了解电气基本知识。许多大学生对基本的电气知识不了解,往往由于无知而造成火灾,诸如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照明灯距离蚊帐太近、充电器长时间充电等都可埋下火灾隐患。

2、不懂得灭火基本常识。前面讲述了火灾的三个关键阶段,其中初期火灾是最易扑救的,但部分同学由于平时不注意对消防基本知识的学习,在发现火险火情后,不知如何处理,失去了最好的灭火时机,以致火势发展蔓延成灾。

三、火灾的预防与扑救

火灾是残酷的,但它又是可以预防的,只要我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落到实处,就可以有效地预防火灾。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火灾扑救知识的学习,就能够在发生火灾时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火灾预防的主要措施

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只有提高了防火安全意识,才会时刻留意身边的火患,控制一切火源;才会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才会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遵守学校防火制度。为了保障同学们的安全,学校制定有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诸如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不得未经批准随意增加用电设备,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禁止在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在宿舍使用蜡烛等。绝大多数同学均能规范遵守,但也有极少数同学因为缺乏认识,常常违规而行,导致火灾发生。根据北京市消防局统计,1999年,北京发生在校园里的火灾共70起,其中,由电器引起的有27起;2000年,77起火灾中有28起是由电器引起;2001年,63起火灾中由电器引起的有24起。而上述电器火灾中,因违规造成的占95%。为此,同学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严守校纪。

3、加强消防法规学习。火灾防范管理要依法进行,这是因火的破坏性所决定的。为有效控制火灾的发生,我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强制性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一百一十五条,对防火及过失引起火灾的法律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故意纵火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二)火灾扑救的主要方法

1、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救火必须分秒必争,发生了火警,在扑救的同时,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在拨打火警电话时要沉着冷静,讲清火灾的单位、地点及自己所用的电话号码,并尽可能讲清楚着火对象、类型和范围以便消防队“对症下药”。同时派人在校门口和必经的交叉路等候,为消防车迅速到达火场赢得时间,减少火灾损失,与此同时,应迅速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灭火的方法有: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等。及时、正确运用各种方法扑灭初起火灾,是减少火灾损失,杜绝火场致人死亡的最重要一环。

(1)隔绝空气灭火法。使燃烧物隔绝空气,因缺氧而熄灭。如点燃的蜡烛烧燃了课桌上的纸张、书本等时,不能挥舞拍打,用一条湿润的毛巾覆盖在上面,火就能熄灭;食堂炒菜时,油锅内的油起火,盖上锅盖,就可使火熄灭;电器、煤气着火都可用毛毯、棉被覆盖灭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应用的也是这个道理,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本身不燃烧也不支持燃烧,可覆盖在可燃物上隔绝空气,使火熄灭。对于赤磷、硫磺、电石、镁粉等化学易燃物的燃烧,常用干粉、干沙、干土灭火。

(2)冷却降温灭火法。用水、干冰等直接喷撒在燃烧物上,水、干冰气化吸收热量降温,且形成水气、二氧化碳隔绝空气,一般说来水是很好的灭火剂。但对于某些物品的失火则不能用水扑救,只能使用专门的灭火器材和设备。如金属钠、钾、钙、碳化钙等遇水会发生反应,产生氢气和热量,引起剧烈燃烧或爆炸。对于轻于水的油类等物质着火,用水扑救会扩大燃烧范围。高压电器设备未断电时,若用水扑救,可能引起导电。其他如纸制品仓库、精密仪器、高温生产装置失火都不宜用水扑救。储备有浓硫酸、浓硝酸等物品的仓库失火也不宜用水扑救。

(3)可燃物隔离灭火法。把燃烧火源与周围可燃物分离开来。如森林灭火,常常开辟隔离带,使火势不再蔓延而得以控制;把失火处附近的液化气罐和其他可燃物移开;或把不大不重的着火物移至空旷处等,都是有效的办法。

3、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一边报警,一边接应,一边组织人员扑救。(2)沉重冷静,听从指挥,积极配合遵守秩序。(3)控制火势,救人在先,尽量减少火灾损失。(4)相邻居室,切勿开门,防止浓烟烈火侵入。(5)呼吸慢浅,匍匐前行,呼吸近地新鲜空气。(6)谨慎上楼,屏住呼吸,避免浓烟上升窒息。(7)湿润毛巾,掩住口鼻,低头弯腰抓地慢行。(8)关紧房门,探头呼叫,等待紧急求援脱险。

四、火灾的疏散与逃生

火灾是恐怖的,但伤亡并非不能避免,在火场中生死系于一瞬间,留下来便是死亡的地狱,逃出去则是生存的天堂。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我们冷静机智地运用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而,大学生平时多掌握一些疏散与逃生的知识显得尤为重要。

(一)火灾的疏散与逃生的基本原则

1、抓紧时机,迅速撤离。一旦发生火灾,同学们要抓住有利时机,就近、就便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物品,想方设法迅速撤离危险区,不要因抢救个人珍贵物品或钱财而贻误最佳时机。

2、顾全大局,救助结合。一是自救与互救结合。当被困人员较多,特别是有生病或残疾同学在场时要主动、积极帮助他们首先逃离危险区,有序地进行疏散。二是自救与抢救相结合。火场是千变万化的,如不扑灭火灾,不及时消除险情,就会造成毁灭性灾害,带来更多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能力和条件可能时,可采取补救措施清除险情。三是当逃生的途径被大火封死后,要注意保护自己,等待救援人员开辟通道,逃离火灾危险区。

(二)火灾的疏散与逃生的主要方法

1、安全出口要记牢。为了自身安全,同学们务必留心学校教学楼、实验楼及住宅区等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2、消防通道要畅通。楼梯、过道等是火灾发生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或牵绳挂衣物,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

3、临危镇定辨方向。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要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

4、简易救护不可少。在火灾中真正烧死的极少,大多数是被烟熏窒息死亡,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人、中毒、窒息等,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可向头部、身上浇水再冲出去。

5、善用通道非电梯。按规范标准设计建造的建筑物,都会有两条以上逃生楼梯、通道。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比较安全的楼梯通道逃生。在高层建筑中,电梯的供电系统在火灾中随时会断电或因受热的作用电梯发生变形,而使人被困在里面。因此,千万不要乘普通电梯逃生。

6、火已烧身莫奔跑。如遇火灾,发现身上着火,千万不可奔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快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或跳入水中;让人向身上浇水。

7、发出信号求援助。当被烟火围困无法逃避时,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

8、迫不得已跳楼逃。身处火灾烟气中的人,精神上往往陷于极端恐怖和接近崩溃,惊慌的心理极易导致不顾一切的伤害性行为如跳楼逃生等。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下,才采取跳楼的方法。跳楼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地方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一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跳楼虽可求生,但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