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保卫处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正确行使保卫处的职权。
二、负责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负责抓好学校治安管理,组织部署和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综合治理。
四、负责组织全处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负责经常向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请示汇报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六、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