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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秋季开学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1-10-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秋季开学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

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及周边综治工作,积极为新学期开学和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顺利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环境,根据省综治委下发《2011年秋季开学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赣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11]3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加大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学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大事来抓。成立了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副院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协调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限期整改。根据学院安全工作的特点,学院对各部门及各分院(部)全体班主任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票否决,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校园稳定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院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学院院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各部门、各分院(部)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强化校园警务室和校园110等警校协作机制建设。

3、加强学院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法纪教育,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坚决调岗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黑板报、墙报、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对学院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学院在南昌县人民政府、南昌县综治委、向塘镇政府、向塘派出所、县治安大队、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沙谭中队等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关心、支持下,多次与学院联手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了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尤其是向塘派所驻校警务室发挥了高效的职能作用:因少数村民法律意识淡溥,时常有当地不法分子到校内校外滋事,破坏了学院正常的教育、生活秩序。学院及时把不安全信息反馈,向塘派出所从干警到所领导都高度重视,每次及时派出干警,不分时间段、不辞辛苦地即时出警,积极维护了校园的治安秩序。学院保卫处、综治办还和向塘派出所干警多次联手,对学院周边治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合力打击犯罪分子,有效及时地保障了师生的人身财物安全。

由于学院地处向塘镇经济开发区,校园被向塘镇各村庄环绕,校园周边复杂,各类治安隐患突出。学院也多次与南昌县各有关职能执法部门联手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但校园周边各类隐患时有反弹。目前不安全隐患主要突出有以下几点:

1、院大门口丽湖大道因未设置路灯,学生晚间外出时经常遭到不法分子侵害财物被抢。

2、院大门左侧有一家英皇KTV,里面存在黄、赌、毒现象,经常发生打架事件,严重干扰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危害着师生的身心健康。

2、院大门口斜对面有一家校友网吧24小时营业,是治安乱点,学生在此上网时经常发生打架及被人敲诈、打伤。

3、院大门口非法无证经营摊点无规则乱摆,短斤少两、垃圾乱扔、卫生环境极差,非法运营拐的众多,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学生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

4、校外私人非法经营的驾校乱占道路,给师生出行带来不安全隐患。

5、校园周边旅店、宾馆及出租房内部管理不规范,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采取不正当经营的方式,给学校的正常管理带来不利因素。

6、校园周边不法分子夜间时常爬越窜入学院,破坏学院公共设施,盗窃师生财物。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校园治安防控机制。完善综治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建立综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综治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二)建立健全学院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充分认识学院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巩固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使学院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三)扎实做好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综治报送工作。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严格落实纠纷隐患定期分析排查和重大治安情况报告制度,针对易反复、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学院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凡学院举行的重大集体活动,发生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江西服装学院

综治办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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