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分院(部):为及时有效防控和妥善处置各类公共群体性事件,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学院的安全稳定,本着“着眼预防、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确保稳定”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判断
(一)治安类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组织的反动宣传活动、民族纠纷、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群体性异常死亡、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安全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院内的楼舍、店铺等发生的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性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四)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
(五)信息平台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电视、广播等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院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六)其他可以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学院成立处置公共群体性事件领导工作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李小南、陈万龙
副组长:徐 炜、温诒忠、李国祥、杨汉东、
杨 涛、高建国 胡 放
成 员:杨晓培、唐新强、郭鹏升、聂建群、
赵子建、朱秋月、马国照、张建荣、
马江华、邱晓侬、蓝瑞星、郑大尧、
康 娜、彭建军、万 峰、邢德昭、
段 婷、郭 敦、刘水妹、燕 平、
李普兴、朱翔宾、叶性平、彭明豪、
王作明、姜智勇、蒋东玲、张坚刚。
学院处置公共群体性事件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彭建军(兼)
在处置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各级干部是骨干力量,学生骨干是依靠力量。保卫处按照全面部署,加强重点,留有机动的原则部署保卫力量。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程度,负责组织处置学院发生的各类性质的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并及时向省教育厅应急领导小组、学院所在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处置情况。建立预警信息机制,注意了解掌握相关信息,认真加以分析甄别,及时上报。做好处置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的人员、物资、资金、医疗和演练保障工作。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态势,适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事件平息后,对事件的影响和损失情况进行评佑。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表彰先进、调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对各类事件的处置程序
(一)建立预警机制。根据学院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处、室、分院(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相关的预警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凡涉及重大紧急信息,按照先向院长、党委书记再向其他领导同志的顺序及时报告。
(二)信息发布。重大信息需要向省教育厅和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指导帮助。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
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外界任何单位或个人散布任何信息,不得随意接受任何新闻媒体的采访。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动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要请示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是否关闭电视、网络由领导小组视情决定。
(三)一旦发生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应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示,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学院各行政部门人员要自觉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及时上传下达有关情况、批示。财务处、后勤处要及时妥善做好各种后勤保障,院办、后勤处要及时将车辆调往适当位置待命。
1、学院内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或疑似流行性传染病,学院要立即向卫生防疫站和省教育厅报告相关情况,并组织力量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师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2、对于食物中毒现象,发现的个人或部门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市卫生部门和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四)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和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根据有关规定,
南昌市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领导小组即可宣布学院进入预备应急期,并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根据南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南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或自主决定停课。
3、领导小组应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应急保护、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4、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灾情,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院稳定。
对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在灾害发生后:
(1)领导小组立即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在南昌市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
(2)有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工程抢险、避灾疏散转移、人员安置等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同时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3)学院医务所应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学院医务所应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校园内疫情监测,会同医疗卫生防疫部门制定有效防疫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5)学院宣传部门应根据院领导小组部署,保障通信畅通,及时通报灾情,同时做好校园内宣传和稳定工作,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6)学院后勤处应协助电力主管部门做好被破坏的电力设施修复工作,尽快恢复供电,保证校园内的电力供应,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食品与物资的调运工作,保障校园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7)学院财务处应做好应急资金准备,保证所必需的经费充足。
(五)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处置完成后,领导小组要适时安排转向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院的正常秩序。
(六)搞好总结整改。对发生的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要认
真进行分析梳理,总结处置经验,查找原因教训,表彰先进,做好抚恤和补偿,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到位。
四、要求
(一)在学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参与处置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各级干部和教职工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充分认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和学院稳定的重要性,严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守秘密、讲究策略、注意方法、通力合作、迅速处置、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
完成任务。
(三)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信息,重大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防止麻木不仁,擅作主张,延误时机,甚至授人以柄或引发事端。
(四)参与处置突发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全体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做到召之即来,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五)学院对在处置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敏感性不强,处置不力,违反纪律的人员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江西服装学院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