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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传销陷阱

发布时间:2011-11-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传销是违法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的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虽然国家明文规定传销是违法行为,但顶风作案的不在少数。近几年传销势头不减,魔爪竟然已伸入高校,并且被骗的大学生也不在少数(包括我院学生)。通过以下几个案例的学习,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10年8月份的一天,某学院大四的一名的学生被一网友骗至福建龙岩的传销窝点,因为种种原因在里面呆了两个月,要做的事情就是学如何骗人,如何让新来的朋友购买产品,加入公司成为会员,加入之后要教他如何编织谎言才不被识穿,并掌握一定的邀约技巧,去让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前来了解、购买产品,简单说就是发展下线,早上还要上晨会,训练演讲能力和表达能力。

这期间,温某还把要好的一名女同学也骗到了福建龙岩的传销窝点,后来,该女同学利用骗子不注意时用手机给她姐姐打了个电话,简单地告诉了相关的情况,家属来到学校要求帮忙解救;随后,学校的有关领导及时做出相关的紧急预案,组成专门的人员连同学院的老师一起到龙岩去解救该二位同学。最后,解救人员联系到龙岩市公安局将他们解救出来。

事后了解,该传销窝点里的人员,每天吃的都是白菜、萝卜和馒头,听课大部分人刚开始都有很好的克制力,但时间长了就渐渐的相信所讲的内容并开始自愿的的进行传销,最后导致家里父母兄弟都被骗,家里的存款最终被骗光,这个被解救的同学后悔自己轻信网友,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这个案例告诉每一位同学“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自己一定要有杜绝传销的意识,如果一不小心误入,要冷静面对,积极寻找时间报警。

案例二:

2008年7月,期末考试刚刚结束,山东省烟台大学某学院大部分学生准备返程回家,但是林某这时候已坐在前往陕西宝鸡的火车上,去见她大一时的学友罗某。罗某在短信里数次邀请她去宝鸡,“她说自己做的****化妆品生意一月可赚几千元,让我也去试试”。林某知道罗某大二时退学自己出去闯,赚了不少钱。快到学期结束时,罗某短信频频。“我说还是想在学校附近勤工俭学暂时不去,罗某就说我不重视友情。”她父母都见过罗某,也同意女儿去会老友旅游几日。于是就高兴地登上火车,林某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老友使用了传销人员惯用的伎俩——“杀熟”。

下了火车,林某又坐上了前往罗某住所的车,罗某向林某索要她的新款手机。“这哪是新款啊。”林某说着把手机递了去。还没来得及要回就下车了。走进一幢两层平房,十几个人拥上来倒水、削水果,林某被奉为上宾。开始的几天,罗某带着林某游遍了当地的景点,林某逐渐喜欢上了这个城市。后来,事情慢慢地发生着变化。大家开始聊股票、期货和国家大事……“他们一直说得让你没有思考的余地,直到有一天他们说要开始上课。”这不正和电视中讲的传销有些像?林某想赶快离开,可门被迅速封住!一摸电话不在身上,罗某在一旁微笑,此时,林某哭泣、喊叫、挣扎都没用了……从此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天的饭菜是白米饭、没油水的白菜冬瓜汤,晚上睡觉则在地上铺一张席子。

接下来是重复听一样的课程,听一夜暴富的名人故事、听改变观念才能获胜的哲理。林某到陕西三天屋都没出过,连晚上起床都有人跟着!六天后,罗某悄悄说:“只要你能回答出每节课后的提问,就让你回家。”林某爽快答应。她用了8天时间就能回答每个问题,她逐渐被洗脑了。被洗脑后,林某向家里要走了自己新学年的学杂费5000多元,用这钱买了一套化妆品,交钱后成为了A级员工,按行话说,就是“上线”了。这已经是8月份的事情了。

9月份开学后,同学们按时报到,唯独少了林某。班长、导师、辅导员、院系领导等所有人开始与家长联系,争取与林某通电话,了解情况。林某偶尔与同学发短消息,但是号码经常变换。经过一个月的接触,终于得知其所在的具体位置。为了搭救女儿,林某父亲把一些钱和一支红笔装在贴身的衣兜里去了宝鸡。一进屋,他看见地铺,就知道女儿陷入了圈套,可七八个彪形大汉挡在了门口。晚上睡觉的时候,林父在被窝里用红笔在两张10元人民币上写了两行字:我是人民教师,住在××地段,要报警。在女儿进入组织的第50天,村里停电了,林父与修电线的电工攀谈后,迅速回到平房二楼的阳台,把事先写好字的钱扔了下去,电工把钱捡了起来。半小时不到,警察捣毁了传销窝,父女被护送上回山东的火车。上车后,林某想起一群人追到火车站的场景,还打着寒战……

案例三:传销者的自述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2009年暑假底被骗至山东某地的传销窝点,在我所参与的传销组织中,有为数不少的大学生,为防止学弟学妹们再上当受骗,我讲述一下自己的经历,给学弟学妹们打个预防针,当你们碰到与我下面所说的内容相似的情形时,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离开!

2009年快放暑假的前夕,有个以前的同学从济宁打电话过来,说他舅在济宁开的一家公司,她就在那里工作,那里有很多高素质人才,很适合大学生发展,现特意邀请我去锻炼。此后,这位同学还多次打电话并在QQ上留言,描绘美好的发展前景,鼓励我去“发财”,没多想,放了假我就过去了。

到那以后,同学非常热情。把我带到她住的地方,是几个人合租的套房,大家都对我很好,同学绝口不提工作的事,下午,她带我去听了一节销售提成课。主要是讲产品,公司,利润分配之类。 那时候,传销火热过一阵了,我也听说过,感觉这可能就是传销。同学上完课后和我说:“你既然来了,就在这儿住几天。我把你骗来,你肯定很生气,但你静下心,听几节课。如果你觉得不好,我再送你走”。碍于同学面子,我就想在这儿住几天再回学校,重新找份工作。后面的几天,同学带我去听不同的课,到不同的出租套房去和大家搞活动,后面才知道课主要分为:销售提成课,心态课,分享课三类。心态课主要讲一些人生的大道理,告诉你:需要有勇气,相信自己能创造奇迹,能赚许多钱,不要甘于平庸,要把握机会。分享课主要是一些专业的讲师给你讲他们成功的经历,当初如何难,后面如何有成就,其中多是一些极具煽动性的语言。后来,我相信了,说谎让爸妈借钱寄来三千五百块,成了公司成员,当时想很快就会挣很多钱,不多久就会把这部分钱还上,因为从小比较诚实听话,家里人也没怀疑。

从此我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天的饭菜是白米饭、没油水的白菜冬瓜汤,晚上睡觉则在地上铺一张席子。这期间,令我最后悔的事就是把我们班和我要好的两名同学也发展了进来,这两名同学家境也不是多好,我却骗他们用家长的血汗钱购买了产品。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开学了,当时因为做着“发财梦”,根本不想回学校,但学校老师很快就发现了,不断给我发短信催促我们回去(其他两名同学的手机已经被找借口拿走了,我的手机也不接电话,一般也不开机,有的时候打开看看短信),后来老师和家长也联系上了,家长也要寻找我们,另两个同学害怕了,担心学校处分,上面的领导也害怕学校报警,找来影响整个组织,就让我们三个回学校了。回学校以后,院系的书记、辅导员老师、班级导师苦口婆心的找我们谈话,想让我们认清传销的本质,当时我却认为是老师耽误我们发财,后来那两名同学“中毒”不深,就不跟着我干了,赔的钱也不要了,我在学校呆了些时日,又看了些新闻报道,觉得老师说的话也有道理,正在犹豫该不该回去,结果传来消息,我所在的那个传销窝点被端了,一些主要传销头目也被抓了,我才如梦初醒,要不是老师把我拉回来,可能自己像他们一样,即使不被抓,自己的学业也完了,天上不会掉“馅饼” ,传销最终害的是自己。

如今,我已经凭着自己的实力,找到了一家不错的公司,希望学弟学妹以我为鉴,走好自己的人生路,不要误入传销陷阱,后悔终生!

案例评析通过上面三个案例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这些上当的同学都是被熟人骗去的,也就我们经常所说的“杀熟”。不法分子在往里拉人之前先要列名单,也就是盘算一下,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传销人员的笔记中这样写道:“在这里面包括这样几类对象,亲戚类:兄弟姐妹;朋友类:五同——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邻居类:前后左右邻居;其他认识的人,如师徒、战友等等。”总之,那些急于改变现状的人,是传销组织网罗的主要人选。当然,传销组织对这些人的心理作了充分的分析。

保卫处温馨提示:

一、认清传销的本质。传销组织往往利用大学生求职赚钱心切的心理,精心编造一些与实际招聘相同的程序,或以“好工作、高收入”进行诱骗,或假冒直销经营进行蒙骗,或鼓吹“加盟连锁快速致富”进行诱惑,传销组织精心策划的“洗脑”等活动非常迎合社会阅历浅、叛逆心理强的大学生的需要,因此要时刻形成传销是国家违法的行为,对类似的组织保持警醒。

二、增强防范意识,学会辨别传销,自觉抵制传销,提高防范能力。同时,还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正确的财富获取理念。

三、积极展开自我营救。一旦误入传销陷阱,要利用一切手段与外界取得联系,使外界获取个人信息,以便及时展开营救。

四、外出离校,要向辅导员、班长请假,并说清楚目的地,手机保持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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