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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检查要求

发布时间:2018-11-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院: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1868号)要求,结合学实际,决定于112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 检查时间:201811月20(星期二)全天。

二、检查范围:

重点对行政楼、教学楼、艺术楼、教师办公场所、学生宿舍、教师公寓楼道安全(含电动车违规充电)各校门值班岗、食堂餐馆、经营店面、咖啡店、霓裳宫、东区1-6栋(含服饰博物馆、仓库)、图书馆、幼儿园、水电气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围墙等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检查。

三、人员分工及检查区域

此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2个检查组。杨涛副校长、高建国副书记各带领一组。2个检查组人员如下:

第一检查组:组长:杨涛副校长

成员:马江华、张潇荣莎银海、刘水妹、赵子建、张晓礼、曾静、曹加强、陈刚、叶道德

检查范围:行政楼、教学楼、清源1-2栋教师办公场所教师公寓楼道安全(含电动车违规充电)、图书馆、幼儿园、食堂、经营店面、咖啡店、东区1-6栋(含服饰博物馆、仓库)、水电、围墙设施。

第二组:组长:高建国副书记

副组长:彭建军、张建荣、朱红、胡伟、廖小华、孟安然、何治国、舒火应、钟春霞、潘国平以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检查范围:霓裳宫、各区学生宿舍、清河区机房、版房、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学生党建(社团)、清河区各学院办公场所、体育教学、活动场所、各门岗。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院要把此次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排查、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对排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一时难于整改到位的,落实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间。

2、检查时要突出重点,尤其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施使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在公共场所随意给电动车充电等问题要全面检查坚决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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