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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暑假将至,天气也逐渐炎热,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安全,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184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结合暑假特点,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集中开展假期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重点对学生离校期间易发生的溺水、交通事故与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进行教育,尤其要进一步强化防溺水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开展防人身侵害和不良网贷教育,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远离邪教和远离传销活动。

二、为切实做好此次在放假前的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学校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涛副校长、高建国副书记

副组长:张建荣、彭建军、胡伟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

学校保卫处、学工处、后勤保障处在放假前分别成立三个安全检查小组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学工处张建荣处长负责第一组;保卫处彭建军处长负责第二组;后勤保障处胡伟处长负责第三组)。三个检查组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勿走过场,并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经营店面、校内水域、行政楼、教学楼、教师办公楼、打版房、实训场所、图书馆、服饰博物馆、仓库等场所。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在放假前要迅速组织整改,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安排专人跟进,明确完成时限。

三、暑期出游时,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要重视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外出旅游时,要注意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选择合格旅行社,并签订好协议书。自行出游者,应与家长、同学、同事结伴而行,尽量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未开发景点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地方游玩。

四、暑假期间,对因事需要留校学生以及参与暑假期间招生办窗口接待的 “小红帽”学生,各学院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加强服务管理,对他们工作、生活上作出妥善安排。

五、暑假期间,因事留校学生和“小红帽”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高容电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下河游泳,违反规定者,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六、学生宿舍内的电脑等贵重物品需要带回家的,旅途中要妥善保管好;不需要带回家的,一律存放于各楼栋存放点。如个别学生在暑期擅自将电脑等贵重物品存放于自己宿舍丢失的,后果自负。

七、暑期期间,各部门、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所属管辖的各办公室、工作室、服饰博物馆、行政楼、霓裳宫、财务室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如假期不办公的场所要切断水电以及锁好门窗,贴好封条)。

八、暑假期间,各部门、各学院必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准时到校,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部门领导、学校总值班校领导和保卫处汇报。

 

校办值班电话:85059186  校保卫处电话:8505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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